尤溪县公安局关于对无法查实车主的被盗车辆进行处理的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现将尤溪县公安局依法扣押在库但未查实车主的被盗车辆进行公告。请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认领。经公告六个月仍未前来认领的,尤溪县公安局将对扣押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附:依法公告车辆清单
序号 |
车辆类型 |
车牌号 |
车架号/发动机号 |
备注/型号 |
1 |
二轮普通摩托车 |
无 |
LSNTBF5A9G0001487/1612501487 |
|
2 |
二轮普通摩托车 |
无 |
LAEFAGCG9FMG00104/15Z00104 |
尤溪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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