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第一批)
尤环规〔2023〕1号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股、室、队、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 219 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6月1日前颁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件。
在有效期内,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附件:1.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件)
1.《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尤环〔2019〕40号)
附件2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件)
1.《尤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尤环〔2009〕43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