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第一批)

日期:2023-06-30 17:13 来源:尤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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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环规〔2023〕1号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股、室、队、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 219 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6月1日前颁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件。

  在有效期内,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附件:1.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件)

  1.《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尤环〔2019〕40号)

 

附件2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件)

  1.《尤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尤环〔2009〕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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