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粮食局决算说明

日期:2017-10-24 15: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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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粮食局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 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尤财决〔201795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监督检查最低粮食收购价等政策的执行;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三)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政策的监督执行。

(四)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

(五)负责全县粮食仓储管理、技术推广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拟定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地方投资项目,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粮油的购、销、调、存等各项业务活动。

(七)承担县级储备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

(八)制定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配合工商、技监等部门检查落实粮油质量标准和检测制度。

(九)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十)负责全县政策性粮油业务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十一)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尤溪县粮食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财审股、监督检查股(行业发展股)5个职能股(室),共有干部职工35人,其中粮食局机关干部7人,企业聘用员工28人,3个下属企业(粮食购销公司14人、中心储备粮库11人、粮食企事业留守处3人)。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粮食局

财拨

5

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主动作为,优化服务,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为全县粮食市场稳定和粮食安全提供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我县现已投资5900万元建成了县中心储备粮库,引进全国先进的储粮技术设备,实现了粮情测控、安防系统和通风设备智能化的目标,为储粮安全奠定基础。

(二)我县乡镇粮库大多建于六、七十年代,属土木、砖木结构,上漏下潮,对粮食的储存构成一定的威胁,与社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为此,我局紧紧抓住省局实施“粮安工程”这一契机,在争取省局支持560万元的同时,积极筹措配套资金190万元,共计750万元已落实到位。

(三)长期以来,县粮食购销公司均由各粮站站长携大额度现金,将订单粮食直补资金和粮款直接支付给售粮农户,这是粮食系统改制以来存在的“顽症”。为了彻底改变这一状况,我局和县购销公司反复探讨,学习其它县的好做法,将直补资金和粮款通过“一卡通”或“个人社会保障卡”一次性兑付给售粮农户,有效杜绝直补资金被套取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尤溪县粮食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242.09 万元,本年收入364.28 万元,本年支出748.28 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58.09 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364.2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638.47万元,减少63.67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364.28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50万元。

2. 事业收入 0万元。

3. 经营收入 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亿元。

6. 其他收入 0亿元。

(二)2016本年支出 698.28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235.9万元,增长51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68.28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4.68万元,公用支出3.6 万元。
2. 项目支出 680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98.2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35.9 万元,增长51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220101行政运行支出68.28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1 万元,下降 11.76 %。主要原因是2016年比2015年少支出退休干部去世怃恤金。

(二)2220403储备粮油库建设支出68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95万元,增长76.62%。主要原因是中心储备库建设资金增加29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9.79 万元,增长99.58 %,具体情况如下:

(一)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尤溪县中心储备库建设资金50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储备库建设预算资金未完全到账,2016年拨入以前年度差额。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71万元,同比增长4.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增长)0%。
(三)公务接待费2.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25 批次、接待总人数175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4.4%,主要是:物价提高。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 万元,比2015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比2015年人员定额经费下降10%。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0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县、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县、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县、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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