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尤溪县农业局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7-10-23 15: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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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尤溪县财政局关于尤溪县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尤财决〔201795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尤溪县农业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我县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等)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农业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组织农业执法工作。

(二)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农村经济运行和农村工作情况,开展“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

(三)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参与拟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县委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的工程和项目;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交流与合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基层建设、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和指导农业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指导实施新农村建设、农村小康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发展农村电商,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

(六)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畜牧及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按规定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组织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申报、农业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

(七)承担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和指导实施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专项建设;拟订并指导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龙头企业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

(八)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九)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种苗和花卉)、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农作物、畜禽及水生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动植物疫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动物)境内的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相关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及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农民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与管理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系统劳模的评选和组织指导农民体育健身活动。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十三)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依法对本县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产污染防治以及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污染或者破坏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森林动植物)。

(十四)承办农业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与台湾农业合作及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农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农业招商引资、外引内联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山海协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指导全县山海协作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尤溪县农业局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4个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

在职

人数

1

尤溪县农业局

财政拨款

18

16

2

尤溪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财政拨款

6

6

3

尤溪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办公室

财政拨款

3

3

4

尤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财政拨款

3

3

5

尤溪县农科教结合协调工作办公室

财政拨款

4

3

6

尤溪县山海协作工作办公室

财政拨款

3

2

7

尤溪县食用菌技术推广站

财政拨款

5

5

8

尤溪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财政拨款

6

5

9

尤溪县植保植检站

财政拨款

6

6

10

尤溪县农田建设与土肥技术推广站

财政拨款

4

4

11

尤溪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财政拨款

9

10

12

福建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尤溪分校

财政拨款

3

2

13

尤溪县茶叶技术推广站

财政拨款

5

5

14

尤溪县果树技术推广站

财政拨款

4

4

15

尤溪县农业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站

财政拨款

5

5

16

尤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

财政拨款

6

3

17

尤溪县种子管理站

财政拨款

3

5

18

尤溪县农业资源区划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拨款

5

5

19

尤溪县农村环保能源站

财政拨款

5

5

20

尤溪县经济作物技术咨询站

财政拨款

3

2

合计

106

99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我县在省、市农业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立足转型壮产业,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自然灾害多发重发的严峻挑战,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落实粮食播面55.04万亩,产量达18.13万吨;完成22家县级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建设,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得到全面遏制;主要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9.8%以上,82家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产品可追溯,三品认证产品达128个;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实测量159个行政村、占总数的63.6%,完成公示96个行政村、占总数的38.4%;积极探索“一户一产业、一户一就业”“乡镇扶贫小额贴息贷款”“百企帮百贫”“爱心超市”等做法,全年实现脱贫3149人,3个村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村管理;收获三个国家级品牌:被认定为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尤溪红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确定为全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试点县。全县农业农村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3.04亿元、比增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29元、比增9.2%2017年,我县将纵深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围绕供给调结构,抓好三大农业。

(一)发展品牌农业,确保农民增收。一是稳定粮食根基。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试点工作,建设2.3万亩高产稳产良田,推进全省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确保全年粮食总播种面积稳定在54.5万亩以上、粮豆总产量稳定在18万吨以上。二是发展现代农业。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区,重点打造“两区一带”,在七尺村建设800亩蔬菜基地、200亩提子园和九阜山法山生态园,打造现代农业核心区;推进我家食品产业园建设,主动对接引进食品龙头企业,壮大沈郎乡、嘉利多等食品加工企业,打造食品产业集聚区;依托高春山庄、百桂山庄、半山村半月岛、联合梯田、云富公司建设一批宜居宜业宜游闽中山水养生村,串点成线,打造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产业带;三是推进“3211”工程。提升省级农民创业园,建设台溪茶业现代产业园、洋中食用菌产业园、百斯特生猪现代产业园、福之羊黑山羊现代产业园、高山蔬菜现代产业园,打造产业集聚区,实现自动化全程管理、设施建设、生产全程标准化、农产品合格率、质量追溯管理、“三品一标”认证率、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率100%等“七个100%”;四是打响地标品牌。尤溪金柑,建设金柑钢架大棚50亩,标准化金柑示范基地1000亩,研发金柑深加工,力争引进1家金柑生产企业。尤溪红,实施现代茶叶项目,开展品牌包装设计,组建非营利性茶文化研究机构,打造“半亩方塘”朱子文化茗茶。同时,继续推进地标品牌创建,确保联合三宝地标获批。

(二)发展生态农业,确保农村增绿。实施“五个专项行动,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完成存栏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64家,全力推进闽湖网箱整治,实现规范化养殖;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专项行动,示范推广种植紫云英3万亩,运用商品有机肥0.85万亩,秸秆还田培肥2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55万亩;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专项行动,推广绿色防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10万亩次,推进科学用药、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农产品产地土壤污防治专项行动,做好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巩固全国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果,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机制,实现产地到餐桌全程无缝对行动。同时,做好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示的布展工作。

(三)发展智慧农业,确保农业增效。继续深化“政府+运营商+服务商的信息进村入户可持续机制,将政务中心公益服务职能延伸至益农信息社,实现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的全网式覆盖。完成“一中心七系统”的智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建立县域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立“农业物联网+质量安全可追溯+电商平台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9个,推动生产企业对标对接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网销活动。

二、围绕培育新动能,深化农村改革

探索农村金融改革。在汤川、八字桥等乡镇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试点金柑特色产业农业保险,组建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运作好乡镇扶贫担保基金、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确保730日前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成立农民经营组织联合会,加强对新型农民经营组织的管理、培训和指导,新建2家省级示范社、2家省级家庭农场,培育1个规范化运作的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化与超级稻再生稻院士工作站、尤溪植保植检院士工作站等院校科研团,创新产学研新模式,结合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再生稻机收良种筛选、金柑砂皮病防控试验等课题研究。

三、围绕扶贫攻难点,打赢一场战役

重点是开展“五个一”工作,确保实现全县国定贫困户662户,1961人全部脱贫,完成上级下达省定贫困户脱贫任务,15个以上贫困村脱贫。一是开发一个管理平台。依托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个具有地图精准座标、数据分析统计、扶贫管理预警、帮扶成效对比等图文并茂功能的精准扶贫管理平台。二是发挥一个基金作用。全县乡镇扶贫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现有1486万元,今年将减少审批环节,扩大贷款覆盖面,争取放贷3000万元以上,确保800户以上有发展产业意愿又缺少资金的贫困户都能得到3-5万元的贴息贷款。三是推进一项重点工程。建设西滨、台溪、中仙等10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采取时间倒排、任务倒逼、细化到户、责任到人办法,确保国定标准贫困人口3341202人、省定标准贫困人口45150人,6月底前完成易地搬迁任务。四是建立一套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五个一”推进机制,即: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乡镇每月召开一次专题议事会议、扶贫任务重的乡镇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专题议事会议、村级每星期召开一次碰面会议,县效能办每两月进行一次督查。五是开展一系列精准施策。汇编扶贫惠农政策4000本,做到每户贫困户家中一本,扶贫帮扶责任人人手一册,确保贫困户符合条件的能享受的一个不落下。开展精准施策,对259户因病致贫的采取医疗扶贫,对35户因学致贫的采取教育扶贫,对401户缺技术的采取产业、电商、旅游扶贫,对152户因残致贫有一定劳动能力的采取就业扶贫,对199户完全无劳动能力的采取光伏、兜底扶贫。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尤溪县农业局年初结转和结余 3588.20 万元,本年收入2397.21万元,本年支出 4013.6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 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71.81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 2397.21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889.25万元,减少54.65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154.3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5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242.87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4013.6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885.43万元,增长88.59%,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1094.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1072.65万元,公用支出22.34万元。

2. 项目支出2918.61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382.8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003.53万元,增长145.26 %,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公益研究2.2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1025 %。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而至差旅费用增加。

(二)行政运行380.25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95.48万元,下降56.58 %。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费用计入事业运行、20161月中国共产党尤溪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单位合并。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3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业务差旅费用增加。

(四)事业运行681.0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16.32万元,增长952.43%。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费用计入。

(五)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25.9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95.79万元,增长317.71%。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业务增加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

(六)病虫害控制19.1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0.08万元,下降67.69%。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用减少。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10.1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95.03%。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生产补贴、专用设备购置等减少。

(八)执法监管13.4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6.84万元,下降66.65%。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等减少。

(九)农业行业业务管理1.0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1.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印刷费用支出。

(十)农业结构调整补贴101.6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101.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业务增加。

(十一)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38.9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38.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业务增加。

(十二)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28.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8.15万元,增长19715.38%。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业务增加。

(十三) 其他农业支出1855.5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80.35万元,增长2367.17%。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用、专用材料费、专用设备购置等增加。

(十四)机关服务4.5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1月中国共产党尤溪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单位合并。

(十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1月中国共产党尤溪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单位合并。

(十六)生产发展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1月中国共产党尤溪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单位合并。

(十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6.6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1月中国共产党尤溪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单位合并。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360.73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0.38 万元,增长9.20 %, 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开发支出主要原因是2015年茶产业的经费在2016年验收支付。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2.63万元,同比增长5.7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53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厅临时要求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研修班。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7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3.65 %,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21.0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530批次、接待总人数2536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7.85%,主要是: 20161月中国共产党尤溪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单位合并。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2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95.48万元,下降56.58 %。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费用计入事业运行、20161月中国共产党尤溪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单位合并。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县、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县、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县、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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