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尤溪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目录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 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 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 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 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尤溪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尤溪县退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5.12干部离退休费和遗属待遇发放、管理、慰问等项工作,负责县属改制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县级补贴发放;协助社保中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复员军人生活补贴和无力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发放等,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尤溪县退管中心包括一个股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尤溪县退管中心 |
全额拨款 |
2 |
2 |
|
|
|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尤溪县退管中心主要任务是:发放企业离休人员和5.12干部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遗属待遇,发放县属改制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县级补贴,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对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确保各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发放等。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企业离休人员和5.12干部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遗属待遇的发放工作。
(二)县属改制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县级补贴的发放工作。
(三)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尤溪县退管中心部门收入预算为415.61万元,比上年增加196.6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属国有、集体改制企业统筹外养老金列入预算为24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4.8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5.61万元,比上年增加196.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1万元,公用支出0.6万元,项目支出392.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4.89万元,比上年增加196.6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属国有、集体改制企业统筹外养老金列入预算为248.7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2万元。
(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51.39万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8万元。
(四)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86万元。
(五)事业单位医疗1.07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1.61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尤溪县退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尤溪县退管中心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尤溪县退管中心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05.8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 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