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7-07-06 09:35 来源:尤溪县财政局社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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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 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 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 般公共预算 “公”费支出情况

九、 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 名词解

附表:2017年度部门算表

2017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尤溪县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负责推进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核拨

19

1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目标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500人,下岗再就业人员3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00人;职业技能鉴定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参保对象的参保率和续缴率均达90%以上,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养老金发放率达100%;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扩面任务;全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面达100%,签订率达96%;信访、工伤、仲裁等投诉案件办结率达100%,劳动保障监察突发事件处置率达100%。

着力开展三个工作重点

1.统筹抓好就业促进工作。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利用节假日和墟日,针对不同群体和用人单位组织多形式的用工招聘会,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供需见面平台。落实创业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探索小额担保贷款新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更好地为劳动者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启动、扶持资金,促进乡村经济繁荣,带动更多人就近就业。进一步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机制,对外来务工人员“以工引工”介绍外来劳动力到我县就业的、劳务协作地区组织劳务人员来我县就业的予以奖励并给予相应补贴,吸引更多县内外农村富余劳动力到我县非农产业转移就业,解决县内企业用工不足瓶颈问题。

2.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20152号、国办发〔201518号、人社部发〔201528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人员、经费、场地、设施设备等基础条件,及时做好新制度衔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宣传解释工作,把握方式方法,坚持正面宣传,及时掌握舆情动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误读误解和炒作,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保证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积极派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全面准确掌握政策,提高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3.着力做好劳资纠纷化解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力促人员配置、机构设施、业务管理等达到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1+N调解室、基层调解机构和基层调解员的作用,既要认真受理各种形式来访,及时协调解决各种纠纷,又要主动深入基层,通过认真排查,及早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苗头,抓早抓小,确保不错过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最佳时机对劳动仲裁案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认真调查、耐心调解,及时裁定,避免矛盾发生激化。对欠薪企业加强与主管部门、工商、公安、法院、检察院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肃处理恶意、逃匿欠薪责任人的违法行为,提高执法威慑力。

力求实现四个工作突破

1、在互联网创业上突破利用县电商孵化基地,加强微商、农村淘宝、“互联网+”等相关项目培训,全面开展应用型、技能型和创业型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为有意从事电子商务创业的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市场分析、人才培养等系统化服务。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以一带三”、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创业和就近就业。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努力帮助创业人员解决创业初期资金困难问题。

2、在社保卡推广上突破。充实完善社保卡办事机构,利用主流媒体和网页、手机等新兴工具的高效快捷宣传功能,全面推广社保卡应用,深入推广三明公共服务手机app客户端,充分发挥社保卡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功能,使社保卡成为持卡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为青年群众及其家人提供更加广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社会保障服务。

3、在信息资源共享上突破。以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为基础,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应用平台,实现保障服务三个一体化:业务一体化,规范县、乡、村(社区)三级业务流程及权限实现业务经办一站式公共服务模式,提升业务经办效率;业务数据一体化,完善就业人员、参保人员、企业法人库,实现人社系统各业务口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联动;公共服务一体化,大力推广就业服务大厅、保险服务窗口、网上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移动终端等多方面的公共服务渠道,实现个性化、多渠道同步的人社服务应用平台。

4、在经办服务上突破。近几年全县新扩建了16个基层公共服务窗口,实现窗口环境美。作为人社窗口单位更要服务优,2017年要进一步稳定基层服务队伍,加大就业保障政策业务培训力度,举办县、乡镇、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政策培训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政策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县级窗口设置接待员,协助做好群众服务工作,特别是咨询和解释工作,以缓解一项业务一个工作人员的重复疲劳。完善群众测评机制,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全力夯实八个工作常规

1、开展人力资源状况调查。深入乡镇、村(社区)了解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就业意向,依托重点工业项目征集就业岗位,增加就业容量,根据调研情况,适时举办“春风行动”和大学生毕业用工招聘会。并做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前的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保证受训学员输得出、输得好,更好地适应城镇化进程的步伐。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落实税费减免、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失业人员。

2、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我县主导产业纺织染整、竹木加工、制茶品茶等行业员工的技能提升培训为重点,聘请省、市等专业教师和技术能手,对企业在岗员工开展相应的理论教学和操作实训,深化“一县一品牌”的创建工作。通过分层次、有针对性培训,真正达到“员工的技能有明显提升、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员工收益得到明显提高、业主和员工双满意”的效果,逐步形成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员工稳定就业,推动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问题。

3、抓好保险扩面工作。以全民参保登记为基础,加大“多缴多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根据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做好政府补贴调整,按时完成新老农保衔接工作。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4050中断缴费人员为重点,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持续健全参保续保缴费长效机制,严格审核缴费基数,加大征缴力度,对应缴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申报、待遇发放等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好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改革,配合省、市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

4、抓好待遇支付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对新增人员,严格审查其享受待遇资格,按时、准确、足额发放养老金、工伤理赔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确保各项待遇“一人不少、一天不拖、一分不欠”,增强政策吸引力,推动我县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做好生存认证工作,及时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对接当月人口信息变动情况,对于死亡人员及时终止各类养老保险金发放,防止错发、漏发、重发、冒领(死亡)现象发生。

5、开展网格化更新工作。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的要求,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并确保每个网格都有专人负责;充分发挥乡镇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实现对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网上监察和劳动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服务战线前移,利用网格管理集中排查、重点走访,做好属地企业的合同签订、无拖欠及员工参保工作。县级网格负责人每个季度对乡镇网格上报的问题企业业主进行一次约谈。

6、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加大日常巡查、投诉专查和专项检查的力度,完善欠薪三级预警机制和企业欠薪情况月报制度,重点监控有欠薪劣迹和存在资金风险的用人单位,做到早介入、早发现、早处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恶意拖欠工资企业和欠薪逃逸者的打击力度,适时通报解决企业拖欠工资情况,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无欠薪项目部”建设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营造良好的项目施工环境,实现施工企业管理用工规范化、支付工资常规化、监管欠薪制度化。

7、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市场秩序,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的规范化管理。2017年,我们要特别针对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比较低的中小非公企业和农民工比例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的方式,指导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面和签订率,巩固并扩大我县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成果。同时,完善县内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绑定,实现招标类工程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8、开展工伤预防和认定工作。切实发挥工伤预防工作的责任主体作用,组织实施全县工伤预防的工作目标、计划安排和主要措施。帮助用人单位采取安全生产对策、防止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对社会公众及用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伤保险的宣传和培训,最大可能地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最大可能地减少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最大可能地避免或减少职工工伤风险。严格按照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对待申请工伤认定案件,做到客观公正、廉洁高效。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收入预算为255.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0.05万元,其他收入5.1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5.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4.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5万元,公用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50.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基本支出-人员支出229.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保险费用支出。

(二)基本支出-公用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项目支出10.9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伤认定办案费用支出。

六、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5万元,与2016年预算15万元相比下降36.67%,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6元,与上年预算9万元相比下降33.33%。主要用于上下级同部门工作检查、业务交流、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3.50万元,与上年预算6万元相比下降41.67%,其中:公务用车租赁费3.5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6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255.15万元,比2016年收入365.57万元减少110.42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和项目支出减少影响。部门支出预算255.15万元,比2016年支出357.80万元,减少102.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05万元,比2016年拨款320.49万元70.44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

2017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万元,比201625.6万元,减少4.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费用等开支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7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7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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