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2017年1—2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日期:2017-03-10 08:55 来源:尤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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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收支概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20172月,全县财政总收入20271万元,同比增收4564万元,增长29.0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8162万元,同比增收2005万元,增长32.57%;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2109万元,同比增收2559万元,增长26.8%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0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0.43%同比增收15596万元,增长104.94%

分部门地方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国税完成收入5407万元,同比增收2821万元,增长109.09%(主要是营改增因素)。地税完成收入5470万元,同比减收601万元,下降9.9%。财政部门完成收入1232万元,同比增收339万元,增长37.96%

(二)财政支出情况

20172月,全县财政公共预算支出34606万元,同比增支6873万元,增长24.7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85万元,同比减支9707万元,下降69.38%

二、预算执行特点

(一)税收收入贡献突出。

20172月,全国制造业PMI指数51.6,连续6个月高于荣枯线,经济运行向好态势明显。全县税收总收入完成187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1%,超序时进度4.4个百分点,同比增收4183万元,增长28.75%;税收收入占比达到94.09%,创历史新高。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105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94%,超序时进度3.3个百分点;同比增收2178万元,增长25.96%

(二)重点行业税收普遍增长。

2月份,重点行业税收除电力、交通运输外,均实现增收。其中:房地产业因有购房补贴和企业让利等措施消化房地产库存,政府团购清理旧欠促使建华房地产公司一次性补交欠税3195万元影响,实现税收3576万元,同比增收1286万元,增长56.16%建筑业实现税收2438万元,同比增收395万元增长19.33%;有色金属矿业实现税收722万元,同比增收337万元,增长87.53%;纺织业实现税收1469万元,同比增收366万元,增长33.18%;竹木加工实现税收706万元,同比增收304万元,增长75.62%;电力行业因去年雨量充沛、发电增加,税收基数大,虽实现税收2229万元,但同比减收368万元,下降14.17%

(三)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截止2016年年底,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已实际赤字100282万元,加上结转的公共预算支出缺口6157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缺口26114万元,支出赤字已近19亿元。今年在预算执行中,落实工资调整政策,兑现绩效管理奖及应休未休报酬、精神文明奖、综治平安奖、退休人员过节费等,预计将新增支出4亿元以上,财力缺口急剧加大。为保证各项奖金发放和项目支出资金,目前已预缴土地出让金4700万元。今年土地出让如不能预期完成目标,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预算执行难度异常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力度抓收入。

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将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加强收入监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争取收入与序时进度同步。特别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因运作周期长,从征地、报批、挂牌出让到缴款,需要较长时间。因而要集中精力,重点突破。要组织土地出让金工作团队,详细落实具体地块、具体出让时间、具体责任人,倒排收入进度,力争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强化措施控支出。

一是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合理调度,集中一切力量,确保公共预算执行进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则根据土地出让金收入进度严格管理,相应安排支出进度。二是要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厉行节约,集中财力优先保证干部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津补贴的发放,保障纳入考核的重点支出需要,加大对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三是严格预算管理,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将资金安排与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绩效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实行重点工作完成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对未完成重点工作的单位将相应停拨工作经费。五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各单位向上争取运转经费和建设资金,减轻财政压力。六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建立健全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深化改革促管理。

一是积极应对财税体制改革,及时了解和跟踪政策走向,特别是重点针对预算制度和税收改革,加强政策研究,提出对策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使我县在体制调整中处于有利位置。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实时动态监控,严格财政资金账户监管,严防预算执行中的违纪行为。三是推进财政绩效评价改革,扩大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四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和国有资产配置批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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