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深化“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20〕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深化“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深化“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促“六稳”暨“五比五晒”总结表彰会议的工作部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我市持续深化“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总结前一阶段“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巩固提升阶段成果,持续深化专项行动,切实帮助解决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和今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服务企业发展水平,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二、工作机制
(一)收集汇总。坚持“线上线下”统筹推进,将“e三明”政企直通车服务平台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设立企业提请问题的线上窗口,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内企业平台注册,力争全市“e三明”企业用户数超过3000户,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全部注册。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及时深入企业调研摸底,收集企业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市工信局负责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管理,收集汇总企业线上线下提请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旅局、数政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分级分类。将企业反映的问题分为融资类、用工类、审核审批类、用地用矿及不动产登记类、市场拓展类、园区基础设施类、生产供应类、其他类等8大类,并设置市级及以上、县级两个办理层级。明确各类问题牵头办理单位,其中融资类问题由市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用工类问题由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审核审批类问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负责,用地用矿及不动产登记类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市场拓展类、园区基础设施类问题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生产供应类、其他类问题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金融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分解落实。由市工信局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对问题进行分解,市级及以上问题按问题类型,由相关牵头单位办理;县级问题由属地政府负责办理,并按问题类型由牵头单位指导办理。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金融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协调推进。各牵头单位立足自身职责,负责牵头问题分析研判、推进落实,并指导本系统单位具体办理,一般性问题即时即办,复杂性问题由市工信局协调相关部门协作办理,重点问题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协调辖内问题办理落实。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金融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督查反馈。市工信局负责对照问题清单,督促推进各类问题办理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各牵头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汇总问题办理情况,及时报送市工信局汇总。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金融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辖内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各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牵头单位要细化制定本系统专项行动工作措施,认真研究问题难点、堵点,针对问题共性特点研究制定解决政策。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各类政企沟通平台、微信工作群,向企业宣传专项行动好举措、好成效,进一步提高企业覆盖面和获得感。
(三)激励担当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敢于担当、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持续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一难一策”“一事一策”“一企一策”,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平稳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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