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5月28日,住建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村建函〔2020〕85号),6月4日,住建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又召开决胜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推进会,现就贯彻落实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回头看”排查梳理结果、危房改造进度报告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全县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面落实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
2019年12月,省住建厅、省扶贫办等6部门联合部署了各地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工作,要求各地重点排查是否有新增任务、已实施改造的农房是否安全等。各乡镇要克服疫情影响,对标对表,持续进行排查,对已发现5个乡镇19户贫困户(其中建档立卡16户)危房改造后重新进行住房安全等级评定,在完成改造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资金一卡通发放和专项督查工作,并确保贫困户在6月底前搬入新居。
二、精准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
县、乡(镇)、村三级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好业务对接和培训,全面准确核验录入信息数据。各乡镇要组织相关人员再深入核实,根据信息平台(手机APP)中本辖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信息,按照“鉴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3项分类,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户核验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并准确无误录入系统。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三、加强组织领导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为持续续巩固贫困户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做到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村书记和第一书记亲自核验、相关人员配合核验,细化分工,分解任务,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核验任务。
四、坚持“以核促改”
核验过程中,对巡查监测发现动态新增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隐患,不论是否达到C、D级危房,各乡镇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立即采取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联系施工,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所有贫困户不住危房。动态变化及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县村建站。对新发现的住房安全未保障户,符合条件的同步采取农村危房改造、造福工程易地搬迁等方式,确保年底前完成改造。要坚决杜绝危房改造户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等情况,对已建成安全住房暂未拆除或无法拆除的危旧房,要做好标识牌,设立警戒线,确保危房不住人。
五、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和责任落实
各地要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乡镇要从脱贫攻坚的大局出发,主动向上级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信息共享、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信息录入和动态跟踪监测机制,保质保量完成我县目标任务。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尤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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