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管理

日期:2020-11-25 16:39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
| | | |

一、居民身份证申领

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一)户籍在我省,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请办理的,须监护人同时到场申办。

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在我省,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请办理的,须监护人同时到场申办。

提交下列材料,到省内任一派出所办理:

1.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

 

三、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申请人本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之一,向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一)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请办理的,须监护人同时到场申办。

提交下列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换领居民身份证:

1.居民身份证;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二)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请办理的,须监护人同时到场申办。

提交下列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换领居民身份证:

1.居民身份证;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请办理的,须监护人同时到场申办。

提交下列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换领居民身份证:

1.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