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语

日期:2024-04-03 16:39 来源:尤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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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2.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防止引发火灾。

  3.祭祀时可自带火盆,人走火灭,安全第一。

  4.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5.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6.不要在小区楼道内、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化粪池边、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进行祭祀活动。

  7.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地带多有枯草,不宜使用明火防止引起山林火灾。

  8.祭祀人员要掌握逃生自救安全常识,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学会自救。

  9.若要焚纸,请注意遮风挡风,避免燃起的火纸到处乱飞,引起火灾。

  10.不要在祭祀场地内乱扔烟蒂、火柴梗,防意外火灾。

  11.祭扫时,应到指定区域进行焚香、烧纸。

  12.扫墓祭祖,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爆竹;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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