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2-01 16:13 来源:尤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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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禁营业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将疏散指示标志遮挡或覆盖,严禁在场所内堆放易燃杂物。

  2.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各种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演练,认真熟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3.负责人、值班人员加强巡查力度,做好自查自改工作,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是否畅通以及用火用电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加强对用电线路的检查,确保不发生因电器线路等引起的火灾。 

  5.及时对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线插头、开关线路进行检查、维修。 

  6.场所内严禁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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