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12-16 10:04 来源:尤溪县农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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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财农指〔2025〕91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3272万元,其中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9657万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3000万元、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615万元(具体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跟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其他支出方向追踪,相关预算指标在接收、登录和下达等各个环节应单独列示。

  请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6号)等规定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通过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一卡通”统一发放,同步强化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中央资金(提前分配下达)绩效目标表

  3.2026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目标表

  4.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2026年度)绩效目标表

  5.2026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

  6.2026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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