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9143万元,其中农机购置补贴3513万元、设施农业温室大棚1400万元、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1400万元、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示范1300万元、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1500万元、农村种养业科技30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请按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5号)和相关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1.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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