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陈某等12名个人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12-07 09:33 来源:尤溪县农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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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农机〔2023〕19号

 

各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个人: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福建惠田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及个人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闽农机〔2023〕612号)等文件精神,对陈伟等12名个人存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核实,陈某等12名购机人员在购买福建惠田实业有限公司HT-5HGK2L型果蔬烘干机时,对福州建禹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和福州榕盛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虚开的发票做出不实承诺,对补贴政策实施带来较大影响。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陈某等12名购机人员(详见附件)予以暂停补贴资格1年的处理,因违规行为被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产销企业及个人自行承担。

  另省农业农村厅已取消福建惠田实业有限公司HT-5HGK2L型果蔬烘干机在福建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同时取消福州建禹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福州榕盛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对经销企业未按真实销售价格开具发票的相关线索,将由我中心移送税务等部门处理。

  请相关企业及个人要汲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义务,防止再次出现违规问题。

  附件:尤溪县暂停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人员名单

  尤溪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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