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站、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村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加快提升我省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经研究,现下达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648.89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0199-其它农业支出”预算科目。请按照《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示范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6〕25号)要求,加强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
附件:1.福建省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2.福建省省级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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