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文旅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尤溪县文旅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责任部门 | 行政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 证明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设定 依据类别 |
备注 |
(尤溪)县级文旅部门 | 内资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
行政法规 | |
歌舞娱乐场所变更审批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行政法规 | ||||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行政法规 | ||||
游艺娱乐场所变更审批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行政法规 |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行政法规 |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批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行政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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