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20210803)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2021〕4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选择我县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发办〔2015〕58号)精神,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对象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主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对重点行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把关审核等问题。
本次检查工作从发文之日起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主要检查被检查单位2020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1年。
公示期自2021年8月3日至9月2日。对上述公示事项如有意见,请及时向尤溪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单位:尤溪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尤溪县文苑大厦10层监督股
联 系 人:余美然
联系电话:0598-6333983
邮 箱:yx633398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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