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尤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乡镇权责清单和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
尤委编〔2020〕47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范本的通知》(闽委编办〔2020〕203号)和《关于印发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委编办〔2020〕207号)精神,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公布乡镇权责清单和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详见附件。
各乡镇要按照上述清单,分别制定并公布本乡镇的权责清单和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尤溪县乡镇权责清单(不包含洋中镇、尤溪口镇)
2. 尤溪县乡镇权责清单(洋中镇)
3. 尤溪县乡镇权责清单(尤溪口镇)
4. 尤溪县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
中共尤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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