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管前派出所关于对“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日期:2019-10-28 20:37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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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公安局管前派出所关于对“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尤溪县公安局管前派出所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依法扣留逾期未处理的车辆进行公告。请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附:2019年6月份至8月份管前派出所涉案车辆一览表 

    

    

  尤溪县公安局管前派出所 

                                          2019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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