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交通执法大队、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各股室:
为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根据《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及《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我局通过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的方式,抽取了8名执法人员,分为两个小组,于6月10日至6月26日,对随机抽取的10家企业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1.尤溪县沈辉物流有限公司 (普通货物运输):未发现问题。
2.尤溪县宏华物流咨询有限公司 (普通货物运输):未发现问题。
3.福建省尤溪县顺顺运输有限公司(普通货物运输):抽查闽GB1878、闽GB1236号车辆技术档案,现场无法提供二级维护记录单,现场责令限期整改,提供相关材料,6月21日向执法人员提供整改材料。
4.福建省瑞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普通货物运输):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成立,车辆维护制度和维护计划还未建立,执法人员对其现场行政指导。
5.尤溪县吉祥运输有限公司(普通货物运输):抽查闽GA5715、闽GA6396号车辆技术档案,现场无法提供二级维护记录单,现场责令限期整改,提供相关材料,6月21日向执法人员提供整改材料。
6.尤溪县鸿达物流有限公司 (危险货物运输):未发现问题。
7.尤溪祥旭物流有限公司 (普通货物、危险货物运输):未发现问题。
8.尤溪县明达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驾培机构):未发现问题。
9.尤溪县友鸿汽车维修厂(汽车维修):现场无法提供维修配件采购台账,现场责令限期整改,提供相关材料;7月16日回头看,已经按照要求完成。
10.尤溪县百益来汽车烤漆中心(汽车维修):未按照规定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现场责令限期整改,提供相关材料;7月16日回头看,未按照要求完成,执法人员制作并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已经按照要求完成。
二、整改要求
执法检查人员已现场要求存在问题的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配合交通执法大队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整改,并将企业整改情况反馈执法大队法治股集中归档;相关企业逾期未按规定整改的,应采集证据并制作相关笔录,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交通执法大队、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及相关科室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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