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关于2024年3月份机动车驾驶证注销的公告

日期:2024-03-20 09:30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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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21日至2024229日止,在我辖区的以下1272本条件证明超过法定期限予以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因交通事故或违反法律法规予以注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第二十七条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八十九条规定,现对以上驾驶证予以公告作废。注销可恢复状态的机动车驾驶人可在被注销的两年内申请办理恢复考试。

  

  附件:1272本机动车驾驶证注销作废清单 

  

  

尤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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