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关于限期处理交通违法涉案扣留车辆的公告(2023年第11批)
因交通安全违法被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的车辆(详单见附件)已逾期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进行公告。请以上交通违法涉案扣留车辆的驾驶人、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
附件: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违法涉案扣留车辆清单
尤溪县公安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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