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关于机动车临界强制报废的公告(2024年1月3日)

日期:2024-01-04 10:05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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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291辆机动车于2024年2月份临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予以公告。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特此公告。 

  尤溪县公安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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