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关于机动车临界强制报废的公告(2024年1月3日)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291辆机动车于2024年2月份临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予以公告。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特此公告。
尤溪县公安局
2024年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291辆机动车于2024年2月份临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予以公告。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特此公告。
尤溪县公安局
2024年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 3504260011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602000051号 闽ICP备05019063号-1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建设西街2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方式 邮箱:szzx271@163.com
主办: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尤溪县数字尤溪建设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