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关于2024年1月份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公告

日期:2024-01-04 09:50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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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我辖区的以下1353本驾驶证(详见清单)因本人申请、逾期未换证和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超过法定期限予以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因交通事故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予以注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第二十七条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八十九条规定,现对以上驾驶证予以公告作废。注销可恢复状态的机动车驾驶人可在被注销的两年内申请办理恢复考试。 

  特此公告。 

  尤溪县公安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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