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强化法治引领,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体系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办理流程,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本局文件和卫生健康相关重点工作信息。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内容规范、完整、清晰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完成行政许可事项1292件(公示部分276件),行政处罚案26件(已结案23件,未结案3件),处罚金额25.43万元,罚没款金额已全部上缴国库。
(二)扎实推进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普法宣传学习。将法律知识普及与学习纳入到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计划之中,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群众普遍关心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作为普法学习重点,全局兴起了学习的高潮,强化了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意识,养成了用法规范工作的习惯,形成了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
(三)不断丰富普法载体手段。一是将日常普法融入卫生健康特色宣传活动当中,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世界卫生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日,突出行业特色,结合义诊咨询活动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入企业和社区乡村开展主题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出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同时参加县委依法治县办在县政府广场集中组织进行的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和“福建微尤溪”“健康尤溪”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定期开展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单位电子显示屏上播放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制作悬挂法治宣传标语条幅等,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宣传专栏,充分利用墙报、展板和宣传资料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扩大了普法宣传的覆盖率。三是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四是组织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宣传培训,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和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对卫健系统全面开展影响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自查,同时针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加强法制审核力度,通过自查暂未发现影响营商环境限制市场竞争的文件。二是对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建设行业和民生领域等项目开展自查和认真的核对,做到每个项目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三是行政许可执行第三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来,政务审批时限压缩,梳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卫健窗口推行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效能制度,2024年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363件,受益企业等各类群体363人次。四是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县卫健局组织指导全县38家个体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76人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42个,注销个体诊所备案3家,责令停业整顿1家,同时开展个体诊所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培训,30名个体诊所执业医师考核通过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展虚假非法医疗广告集中整治,拆除城区12家场所涉医非法广告18处;设计制作《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规范35家个体医疗机构做好信息公示工作。通过整治,个体备案诊所依法从严意识明显增强,医疗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群众就医条件和环境得到改善提升。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县政府办印发的《尤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推动卫健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公示,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等信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现场全程录像,执法证据实时采集,一切在阳光下运行。加强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坚持党组议事规则,突出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集体研究机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位专业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作用,合理运用法律方式帮助卫生健康系统解决法律知识实际难题。
(六)强化“互联网+监管”服务。2024年,我局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事项数344项,监督事项子项341项,行政处罚告诫26次,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达100%。现场监督检查1499人次,在例行检查中做到依法行政,依规执法,较好地完成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七)做好“双随机”执法监督。公共场所国家随机监督检查57家,检查合格57家。生活饮用水国家随机监督检查8家,合格8家,同时完成自来水采集88份水样标本,分别进行了感官性状、余氯、色度、浑浊度、pH值等6项快检项目检测以及实验室的常规水质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保障了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检查8家,卫生管理检查合格单位数8家。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检查14家,卫生管理检查合格单位数14家。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检查20家,卫生管理检查合格单位数20家。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检查4家,卫生管理检查合格单位数4家。妇幼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检查3家,卫生管理检查合格单位数3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真正把思想认识放在首位,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扎实有序地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了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二)履行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经常在重要场合、重要节点强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对项目招标、采购、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并依据法治要求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三)强化内部监督。局党组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各项任务责任人的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加大依法行政监督力度,坚持按法律办事,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认真受理并及时反馈群众信访、投诉案件,集中组织力量对矛盾纠纷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深入摸底排查,信访、投诉件反馈率100%。
三、推进法治建设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在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创新能力有待加强。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法治工作队伍专业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四、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2025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把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提升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能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化水平。
(一)建立长效机制。在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个体备案诊所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规范个体备案诊所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再优化,最大限度地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环节和时限工作进行压减和优化。及时落实“五级十五同”目录更新变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将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卫生监督的执法效能。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相关理论知识和执法技能。根据岗位的职责要求,制定出台执法培训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专门培训、定期培训,确保整体队伍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升。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案例学法用法,定期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梳理总结,对新型执法案例开展剖析示范,以增强执法人员的理解能力和操作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好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通过自学、集中学习、邀请专业人员授课等方式抓好工作落实。
(四)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把关,突出对案件质量、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适用法律依据、执法文书使用等方面的指导监督,确保案件事实清楚、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继续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推动我县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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