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19 17:21 来源:尤溪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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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贯彻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等要求,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深入推进我县水利行业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工作成效与举措

  一年来,累计收到行政许可申请92件、受理92件、办结90件;行政确认受理3件、办结3件;开展行政检查51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件、清理已失效3件、废止3件、新制定0件;水事案件立案6件、均为行政处罚,结案3件;行政处罚金额378728元,已交88728元;行政征收1件,水资源费征收总金额603.61万元;办理检察建议书2件;办理代表建议10件;“七进”集中普法3场次、“以案释法”2场次。

  (一)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事项全程监管。一是全面履行权责清单。编制并对外公布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政务服务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实现“应进必进”。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对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置、限时办结。三是强化事项全程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逐步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或开展综合查一次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

  (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强化规范文件管理一是规范文件流程管理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估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合法性审核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二是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三是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建立、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实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平台查询。四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19-2023年,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9件。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6月16日),我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经《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尤政规〔2023〕4号公告。

  (三)规范水事案件执法,强化执法制度保障。一是行政执法权责明确高效。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部门事权和职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二是全面落实法规规章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外公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基准并切实遵循。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的规定和“亮证执法”制度;出具执法文书,应当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全面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告知、投诉举报、情况通报、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相关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强化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与执法经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完全脱钩,确保行政执法公正文明。

  (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社会风险管控。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运行,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通过制发意见书、约谈、通报等方式增强办案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凸显。二是完善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机制。修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对容易引发山洪等自然灾害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政务舆情管控,不断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五)依法落实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整改落实。一是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依法公开制度,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确保专门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规范运转、确保发挥职能作用。二是把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列入党组会议学习内容。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在干部的日常工作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全面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健全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存在问题与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干部学法用法主动性不够,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行政执法不够规范,案卷整理不够完整;三是法治宣传不够到位,普法宣传形式有待优化,范围有待拓展。

  三、2024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强化依法履职。深化依法行政,履行行政权责清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等各项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我县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强化法治教育。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开展普法活动,起身全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尤溪县水利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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