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15 08:53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 | | |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自然资源工作的主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学习贯彻取得实效。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局党组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议题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班子成员畅谈学习体会,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用结合,持续深化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落实到日常党支部学习中,通过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教育等形式,规范细化学习过程管理,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字当头,不断增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在全面、系统、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上有新提高。

  (二)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严格履行部门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会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为局系统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以及中央、市、县级重要文件精神。切实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定期约谈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分工责任制情况汇报,专项督察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不独断专行,不搞一言堂。三是坚决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

  (三)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要素保障水平。

  一是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对我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进行清理;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按照审查程序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备。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利用省自然资源厅学习平台学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三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公开机制,通过尤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对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近些年来,多次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现全局140余名在编在岗干部中,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02名,且有4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

  (四)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宪法有效实施。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依据、决定等依法应当公开事项;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依法审核制度,设立法制审核机构,通过内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监督规范执法。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我局与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对涉嫌自然资源领域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发挥打击犯罪职能优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挥专业、信息及数据优势,在协作配合中实现优势互补、合作互促,及时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从严保护耕地、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三是扎实抓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以动态巡查、卫片下发违法图斑、案件线索移交等为基础,坚持有案必查,认真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对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提高违法案件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推动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质量水平。

  (五)开展多维监督监管,规范权力正确运行

  一是坚持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清单准确规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变化,依法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公布了《尤溪县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调整后我局权责事项共149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74项(其中赋予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事项2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其他权责事项16项。二是扎实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依据权责变化动态调整监管事项,对监管事项全面及时录入,目前,涉及我局监管事项主项17项、子项71项,监管主项覆盖率达80%以上。同时,调整补充了执法人员名单及探矿权、采矿权等市场主体,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三是严格案件评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监督功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实行一案一评,从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形式、执法时限、文书制作等方面着手,确保行政执法客观、公平、公正、合法。

  (六)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编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普法“八进”工作。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结合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进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自然资源管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机构改革以来,自然资源职权范围扩大,个别职权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关系尚未理顺,加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制度还不健全不配套,上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尚未制定,依法行政存在一定风险和漏洞。二是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期望较高,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力度和举措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深入学法、严格执法、全面普法”上下功夫,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确保自然资源事业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一)强化法治工作保障。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用于指导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局党组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二)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制审核,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落实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治队伍建设。

  (三)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抓好重点领域、重要节点普法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学法普法计划,做好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