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09 15:47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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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做法和成效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方面,树牢法治理念。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全体干部会议、个人自学等方式,主要领导率先垂范,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学习任务,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领导班子研究普法工作2次,全局干部集中普法学习6次。另一方面,落实职责分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印发《中共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绩效考评细则的通知》(尤农党组函〔2023〕2号),坚持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难题亲自协调,在省、市权责清单基础上全面调整我局权责清单,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依法治理计划等法治政府建设文件,做好年初计划、年底总结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落实年度述法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批制度。印发《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以拟稿股站初审、法规股审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二是完善律师顾问制度。我局有一名干部,于2022年8月4日取得《律师工作证》,系我局公职律师,并聘有社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产权改革等工作中,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农业农村部门公共利益。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3年通过县政府网站的“三农信息”专栏发布政务公开类信息共计216条。四是落实互联网+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由法规股牵头业务部门实施,在省“农业云”系统中制定19批次专项“双随机”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检查76次,100%完成任务的检查和录入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由法规股牵头业务部门实施,完成认领上级部门下发主项和检查实施清单梳理,目前已认领全部408项监管事项,2023年填报检查行为数据357条。

  三、深化审批改革

  依靠省厅“农业云”系统和省审改办“互联网+监管”系统,切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的监管全覆盖体系,实现监管全过程“流痕”,防止权力滥用。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权责清单,建立规范行政权力责任的“总台账”。按照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改革要求,依法依规调整、取消剩余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开展“网上办”、“邮寄办”、“一趟不用跑”改革行动,各种证明和手续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截至目前,在92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承诺办理时限从法定时限的平均17.7个工作日缩短到1.1个工作日,全部事项实现即办件、邮寄办和全程网办,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行政服务水平,使利企便民落到实处,2023年度受理行政许可申请201件,予以许可201件。

  四、保障监督监管

  一是落实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中严格落实《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建设的通知》(尤农〔2022〕15号)的规定,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落实裁量基准。严格执行《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正确、合法、合理行使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落实举报追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农资打假、私屠滥宰、违法电鱼、宅基地“两违”等投诉举报电话。四是落实行政监督。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我局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今年1月份以来,答复12345网站(e三明)群众投诉建议33件,无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有行政诉讼案件1起,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处罚。四是落实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我局2023年度的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并积极配合上级农业农村部门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评查工作,未发现重大问题。

  五、落实严格执法

  一是做好执法检查。主要针对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养殖、动物检疫、渔业生产、农机监理、宅基地“两违”等农业领域开展执法监督,先后出动执法人员956人次,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329家次。二是严格执法办案。2023年查处简易程序案件12件,一般程序案件立案15件(其中未经批准从事网箱养殖活动9件,动物卫生检疫案件2件,农产品质量案件3件,经营假劣农药案件1件)。

  六、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干部学法用法。2023年参加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6期,参加103人次,通过微信推送普法宣传内容、参加普法知识答题等形式,全局干部职工年度学法40学时以上。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执法专项研讨会5次。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以“3.15”,“安全生产月”,“丰收节”,“12.4宪法宣传周”等为重要宣传节点,全年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次,采用现场咨询、悬挂条幅、印发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方式,向公众宣传涉农政策法规,共悬挂宣传横幅19余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发送宣传短信2万余条。三是加强涉农普法培训。通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兽医培训等业务培训过程,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涉农政策法规,2023年开展培训17期,参训1481人次。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方面,普法宣传方式有待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多停留于发放图册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宣传实效性不强。另一方面,执法办案水平有待加强。执法程序、文书制度,“三项制度”落实等方面,仍有一定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强化思想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农业农村普法、执法、农业综合执法改革、重大决策等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一是丰富普法宣传方式。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执法实践和普法宣传,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宣讲会、网络普法答题竞赛等方式,丰富普法宣传教育内涵,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性。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以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执法大练兵为主,辅之以我局自行组织的执法业务研讨会,认真学习领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案件移送、文书制作和联合执法等办案程序规定。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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