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3-01-10 16:58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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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

  今年来,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着力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着力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坚持线下“一窗”与线上“一网”齐上阵,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一是破解准入难全面落实“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要求,优化注册登记便利化,进一步精简审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行“不见面”审批、预约办理、电话咨询等多项帮扶举措,持续推动“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等多渠道办理,通过“微信申请,直接登记,自动审核,自助打照”全程智能化登记,实现全天服务不打烊。今年以来,个体工商户自助办理登记335户,企业网上办理1720件。二是破解准营难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对国务院明确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于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后置许可项目的,按规定做好“双告知”工作。实行“证照联办”服务,进一步简化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将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等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6个工作日。今年来,共办理食品备案登记417户,证照联办879户。三是破解流程繁开展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与税务、公安进行业务整合,设立“企业开办综合专窗”,实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合并审批、同步发证”的模式,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时。推行“证照联办”改革,围绕企业和群众的需求梳理30项“一件事”集成套餐,实现群众“跑一个窗口、办多个事项、领多个证照”,提升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度。今年来,新登记企业共818户,共有236户通过“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办理业务。

  2.坚持质量提升与保护创新齐加强,助力发展质量强县。一是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尤溪电视台连续播放知识产权公益宣传片,机关、校园等多个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宣传。同时,走访奥翔、永丰茂等40多家企业,宣传发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和国家省市县鼓励创新创造的相关惠企政策,收集企业在创新、运用、保护等方面的需求;指导“尤溪联合大米”“尤溪联合花生”“尤溪联合田埂豆”等地标的使用;指导茶叶协会对尤溪红、尤溪绿茶地标的备案使用;到管前镇召集金柑种植大户和销售商召开“尤溪金柑”地标许可使用座谈会等,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覆盖面。二是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设立“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机构,以开发区分管领导为主要领导,明确工作人员,制订工作职责,为发展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提供了必要帮助和支持。截至目前,我县新申请商标641件,新注册916件,专利授权量279件(目前市局只统计到8月份),其中发明专利6件、实用新型233件、外观设计40件。三是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转化。开展项目推动助企,积极帮助企业申请省级、市级项目,指导尤溪县天草菌物种业有限公司申报专利转化运用奖励项目,指导鑫森合纤科技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指导35家企业专利年费缴交。协调人行、金融办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四是指导企业标准制定实施。今年以来,全县共有37家企业、59项标准(国标9项、行标1项、企标49项)、涵盖63种产品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2022年新增11家企业17项标准(均为企标),我局指导完成2家工业企业制定完成3项企业标准,百源木业有限公司《集成材建筑木构件及装饰型材》和《竹(木)制集成材台板》以及山源天然山泉水厂制定《饮用山泉水》企业标准。目前正在指导福建省祥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力争牵头制定《瓶栽银耳工厂化生产技术规范》农业行业标准或福建省地方标准;以及尤溪县食用菌协会制定《尤溪黑木耳》、《尤溪黑木耳栽培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相关制标工作正在序时推进。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维护市场平稳秩序。一是食品领域。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重点加强对腐竹、酒类、茶叶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抽检力度和频次;以群众关心关注的网络订餐、食盐安全、酒类产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等为重点,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开展食品安全“净网”行动、食盐市场专项整治、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猪肉市场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二是药械化妆品领域。利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药饮片质量、新冠病毒疫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多个专项检查。三是特种设备领域。按照“重点+双随机”的模式,每年对全县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先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压力管道安全专项整治攻坚、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起重机械加装“双限位”装置专项隐患排查、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治理、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等。四是质量计量领域。开展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甄别认领工作,做到底数清、心中明,已完成甄别认领951家。开展2022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202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案件131件(其中不正当竞争案件1件,产品质量案件1件,广告违法案件5件,化妆品监管案件28件,计量检定案件1件,价格监督案件3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2件,商标侵权案件13件,食品安全案件40件,特种设备案件14件,无证无照经营案件2件,药品安全案件4件,医疗器械安全案件4件,知识产权案件2件,注册登记案件1件)。六是加强“双反”执法,维护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对商业贿赂、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混淆仿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加强执法检查。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件,有力地维护竞争有序市场环境。七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 加强企业信用约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开展企业、个体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次,参加部门抽查3次,重点抽查农资、风险等级较高企业、群注册市场主体等,共抽查市场主体户数1262户,其中抽查企业(含农专)186户,个体1076户,列入异常名录56户,责令整改17户,立案查处1起。对存在未及时公示即时信息、未及时公示年报信息、年报与实际情形不符,弄虚作假、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形企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三)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委员会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通过劝导、说服、教育等方式,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形成共识,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于萌芽状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实现案案事了人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工作成果有提升。今年来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件1088件(其中投诉718件,举报369件,咨询1件),办结1029件,立案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8万元;12345平台受理各类诉求件324件,已办结322件;新设梅仙镇半山村维权站点1个。投诉按时初查率97.78%,投诉按时办结率100%,投诉调结成功率63.27%,举报按时核查率98.82%。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整合后的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经营活动规范等众多行业领域,适用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种类繁多、专业性强。目前我局执法人员年龄结构严重老化,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新生力量补充较慢,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与数量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监管形势需要,难以支撑繁重的监管任务。

  (二)监管执法经费得不到保障。执法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如局综合执法大队和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没有配置多角度监控的询问室,基层市场监管所的执法记录仪普遍只有1台,无法为案件调查询问创造保密安全的工作条件;执法人员装备配备不足,如电脑等办公设备已严重老化,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必要设备欠缺,执法全过程记录得不到有效落实;检验检测经费严重不足,资金缺口较大,食品安全监测覆盖面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效不明显。由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人员是从各部门各单位执法人员库中临时抽调、随机配对的,虽然有进行业务培训,但执法人员对抽查事项、抽查内容和抽查流程业务熟悉程度不一,开展检查发现问题能力水平有限,只能查找一些面上问题,难以深入分析企业经营状况。同时各部门都有本系统的双随机检查任务,对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热情度不高。

  (四)信用惩戒落实不够有力。国务院推行商事制度改革后,我局对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实行形式审查,采取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承诺人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但个别申请人通过虚假承诺骗取登记,或不在登记的住所经营,甚至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登记,这无形中增加了监管难度和监管风险,给后期监管遗留了很多隐患。对违诺后的惩戒,目前只从信用监管层面进行规制,对违诺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对违诺人的失信惩戒力度较轻,与其造成的社会危害不相称。

  三、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民法典,并以此带动对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自觉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厉行法治。

  (二)依法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要求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在制订规范性文件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同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我局的注册登记信息,在省局一体化平台办理后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登记”办理登记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在处罚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三明,尤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内容与纸质案卷相一致,确保公示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100%。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在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中严格依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作为裁量的依据,做到违法行为相当的同类型案件,处罚幅度基本一致。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必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并详细制订了《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工作规则》,明确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种类,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有效地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办案的发生。确保行政处罚体现法律本意,公正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法制核审制度。我局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均经法规部门核审,始终做到件件严把关。

  4.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切实落实新《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要求,实施分类监管,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对“四张清单”制度要求中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约谈等行政指导措施进行督导纠正。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使用,将年报公示、“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依法对外公示,增强信用管理威慑力,督促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今年以来,共办理适用柔性执法“四张清单”中减轻行政处罚的清单案件12件,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案件5件,不予处罚案件1件。全县开展行政指导2件,行政告诫3件,行政约谈5件,少罚免罚25.1万元,惠及群众21人次。

  5.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切实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一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严格对审查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二是认真开展学习宣传。组织成员单位认真学习《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转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市监反垄断[2021]180号)、三明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级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明公审办 (2022) 4 号)文件精神,增进成员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6.完善互联网+监管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监管”工作应认领主项182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其他事项),已认领主项182项,已全部认领,无待认领事项;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全部数176项,其中11项行政检查实施清单项属于国家级、省级、市级事项,我局需梳理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165项,已梳理165项,已全部梳理,没有不合格项。目前,我局已录入监管对象674条,行政检查实施行为录入及省局系统推送共23890条(其中移动端录入91条数据),执法人员录入96人,行政处罚行为录入数据5条,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录入1条。行政检查实施清单的165项检查行为我局已全部实施检查行为,无未检查的检查实施清单。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职责。2022年我局14个行政行为被申请复议均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答复;没有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决定被省、市政府责令受理的。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诉讼不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同时也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此,我局制订了《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行政应诉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行政应诉水平。2022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2件,法院未开庭审理,没有行政诉讼案中具体行政行为被法院撤销、确认违法。

  (五)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选聘福建睿骋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与我局的公职律师共同在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行政执法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信访、消费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中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六)法治宣传教育有序开展。

  1、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我局普法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按 “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2.坚持依法执法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我局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处罚文书说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有效形式,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3.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回应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自身职能,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宪法宣传周和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各类宣传。并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电子显示屏、智慧尤溪等新媒体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政策理论、业务学习,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高素质,提升各项服务营商环境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专业能力学习,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做到素质高、作风严、行动快,认真履行职责,提升服务水平。

  2.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工作流程,加强对监管执法的指导与督查,提高证据、程序规范意识,严格合理裁量,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

  3.继续推进柔性执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准确把握相关概念,三是实施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执法实践,及时调整四张清单”中的事项。

  4.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断巩固和扩大便利化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主动热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和帮助,提高办事效率,力争所有的办事项目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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