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民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5年,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市民政部门各项部署要求,持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民政领域依法行政效能,以法治建设赋能民政事业发展,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坚实民政力量。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牢政治方向,狠抓决策执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一是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按要求将述法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中。全年开展专题学习2次,集中宣讲2场,覆盖150余人次。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全年召开专题会议25次,解决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专项事务等群众急难愁盼重大问题70多项。三是狠抓贯彻落实。对照上级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及年度工作计划,逐项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股室和责任要求,定期开展督查指导,推动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依法推进。全年发放各类救助资金9371万元,高龄补贴及慰问等资金1018万元,救助流浪乞讨35人;办理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303万元。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080对,婚姻登记合格率、服务对象满意率均达100%。开展婚姻辅导调解41对,成功率83.7%,积极构建和睦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深化普法宣传,提升法治素养。坚持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目标,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拓宽普法阵地,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精准化、多元化,着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一是突出重点,精准覆盖受众。聚焦“一老”等不同群体,分类施策开展针对性普法。将民法典、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民政领域有关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广泛宣传,推动法治意识深入人心、权益保障精准有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二是创新形式,增强宣传实效。整合线上线下普法资源,构建“立体式”普法宣传格局。线上利用“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开展普法2期。依托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主流媒体等,推送法治知识、典型案例等5期,发送短信2万多条,打造指尖普法阵地。线下以广场设摊、悬挂标语、设置展板、文艺汇演、大型宣传活动等32场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法治理念,提升普法感染力和吸引力。三是健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格局,明确各部门股室普法职责,推动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与司法、公安、法院、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普法工作合力。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法定节日以及“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段,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发放宣传单、海报等2万多份,群众对民政相关法规政策知晓率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2期,“一季一警示”、节前警示教育等9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30多人次,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升、服务能力增强,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落实民生政策,提升法治效能。坚持以法治思维规范权力运行,以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落实,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水平。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围绕核心业务工作,聚焦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统筹推进规章制度“立改废释”等工作,制定出台《尤溪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尤溪县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等政策文件,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3项配套管理制度,形成覆盖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的制度闭环,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制度,共制作规范性文件3份,并按要求向司法局备案。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全年聚焦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2家次;公益慈善领域专项检查9家次,依法处置“僵尸型”社会组织9家,推动社会组织规范运行。三是严循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明确决策范围、程序和责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项目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履行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全年开展重大决策专家评审3次、合法性审查12次、集体讨论15次,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层面。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站位不高,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未将其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推进。法治思维树得不牢,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思想与行动自觉不足,习惯凭经验、行政手段办事。二是执法能力层面。执法力量薄弱,无专职执法队伍或专业人才占比低,多为业务人员兼职,社会组织、养老、殡葬等多领域监管力不从心,部分股室、干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待加强,有的任务推进滞后,核心环节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普法宣传层面。普法工作存在“大水漫灌”的现象,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差异化需求研判不够深刻,未能按需普法。普法载体仍然以传统模式为主,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占比较高,特色品牌活动较少,未能充分契合不同群体的认知习惯和需求特点,导致政策法规传播覆盖面不够广。
(二)原因分析。一是普法理念存在偏差。缺乏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未能深刻认识到精准普法对提升治理效能、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的重要作用,导致在工作推进中重形式、轻实效,对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提升的紧迫性和特殊群体普法的必要性缺乏足够重视,进而出现“大水漫灌”的粗放式普法现象。二是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自觉性有待提升,对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深不透,法治思维融入工作全过程不够,履职过程中有时存在凭经验办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刚性约束不足等问题。三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站位不够高,未能深刻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权力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缺乏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法治就是惠民生的系统思维,存在重业务推进、轻法治建设的倾向,忽视法治学习,导致法治能力跟不上履职需求。
三、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锚定政治引领,扛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行政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推进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察实情、找问题,谋良策、解难题,不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民政系统法治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分工负责的岗位责任制,确保民政的每项业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普法宣教,厚植民政系统法治根基。牵头聚焦“民政干部、服务对象、社会公众”三大群体,构建分层分类、精准滴灌的普法宣教体系。针对民政干部,突出“依法履职”核心需求,将法治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重点覆盖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窗口服务人员等关键群体,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民生难题的能力;针对服务对象,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高频业务,精准对接困难群众、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通过“政策上门、靶向解读”方式,确保惠民法规政策入脑入心;针对社会公众,面向全体市民开展普惠性普法,普及民政领域基本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政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从严规范管理,健全依法行政运行机制。构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多元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内部依托党组纪检组、督查室,常态化开展依法行政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行政许可超时办理、执法程序不规范、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外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举报平台、政务公开留言板等载体,受理群众对民政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依法处理并反馈结果。加强民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业务技能实操、典型案例研讨等活动,重点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民生难题、规范执法办案的能力,确保执法人员“懂法、用法、善执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学习提素质,提升履职能力。以分层分类培育为核心,构建精准化法治培育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履职能力。一是灵活方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频次和考核标准,通过线上自学+线下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营造全员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丰富内容。持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把与民政业务紧密关联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计划,通过专题培训、实操演练、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法律的解读,切实提升民政队伍专业能力和整体素质,夯实法治服务基础。三是按需定学。针对领导干部,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聚焦行政决策法律风险防控,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针对执法人员,聚焦社会救助核查、养老服务监管等重点领域,通过案卷评查、庭审旁听等实战化形式,锤炼证据收集、程序规范、释法说理等核心技能;针对窗口服务人员,开展法治服务专项培训,提升依法答疑、规范服务能力。
(二)分层分类宣传,提升普法实效。完善“党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推进”的普法工作责任制。一是完善普法清单。及时梳理更新民政领域普法核心内容,编制《民政普法重点内容清单》,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核心法规,以及婚俗改革、殡葬改革、孤儿保障等最新政策。二是创新普法载体。充分利用LED屏、微信群、短信、短视频、图文解读等形式提升宣传渗透力。针对不同群体提炼“普法要点”采取现场设摊、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乡村、进养老机构、进学校、进企业”主题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案例宣讲、模拟办理等形式,增强普法互动性。三是定时定点普法。把握重点时间节点和重要场所和人员集中区域开展普法宣传,如政务服务大厅、婚姻登记处、养老服务中心等场所升级普法宣传角;创新婚俗改革普法场景,在婚姻登记窗口提供婚前法律辅导,在集体颁证仪式中融入婚姻家庭法治教育,推动普法覆盖率和知晓率显著提升。
(三)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法治水平。立足“兜底线、惠民生、促和谐”的核心职能,把法治建设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通过健全机制持续提升法治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服务机制。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每项服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等民政重点业务,依法开展惠民服务、依法破解民生难题。二是健全联动机制。建立普法宣传常态化机制,推动普法、执法、服务、监督深度融合,推进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等高频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公开办事指南、政策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升服务效率。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将法治建设和法治服务成效、群众满意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以刚性约束推动法治服务常态化、长效化运转,从制度源头防范服务不规范、履职不合规等问题,不断夯实法治服务制度根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尤溪县民政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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