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劳动用工方面应注意的事项

日期:2025-10-20 15:22 来源:尤溪县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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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和解协商、慎重裁员

  如果贵企业遇到了工资、社保等劳资纠纷,建议加强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尽可能保留劳动关系,稳定工作岗位,不要轻易进行大幅度裁员,这不仅可以防止因裁员较多所带来的法律风险,避免伤害留用员工的企业归属感而影响企业长远发展,也是企业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2.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请贵企业务必树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观念,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也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合同。如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请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且可随时提出辞职,不承担违约责任。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请保留向劳动者送达要求签订合同通知书等相关证据,以免劳动者不愿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事后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3.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请贵企业尊重劳动者选择权,按劳动者的意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可书面征询劳动者的意见,若其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贵企业应保留劳动者同意的书面证据,避免事后劳动者反悔,以应订而未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4.不要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

  用工单位请勿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虽然该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该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该用工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付责任。

  5.与有关人员约定保密事项并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为避免出现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离职后,到其他用人单位或自己开办公司从事竞业限制业务,造成企业客户流失、知识产权被侵害、生产经营受损的局面,建议贵企业与他们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但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否则可能导致竞业限制条款不具有约束力。

  6.安排加班的应支付加班工资并保留考勤记录

  贵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工作的,应支付加班工资。对由于工作性质、工作岗位的特点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建议及时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批。同时注意保留经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以免在对加班事实发生争议时出现举证困难。

  7.依法及时缴纳社保

  贵企业要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将可能面临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更大风险和成本。

  8.用书面形式保留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资报酬的证据

  贵企业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等内容时,请务必通过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书等书面形式将变更内容予以文字记载,并经劳动者确认,以便发生争议时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9.做好招聘录用及试用期考核工作

  贵企业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建议把好招聘关,明确界定录用条件并通过发送聘用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等方式向劳动者公示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做好考核工作,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及时解除合同,否则过了试用期将需要支付较高的辞退成本。

  10.制定修改规章制度须依法经民主程序并保留书面证据。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的民主程序,必须向劳动者公示,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规章制度将不能作为企业用工管理的依据,企业还会面临职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经济补偿的风险。建议贵企业保留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规章制度的书面证据。保留员工手册签收记录、规章制度培训签到记录、规章制度考试试卷等方法,都是证明企业公示规章制度的证据。

  11.明确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并保留事实依据

  贵企业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下享有单方解除权,建议在贵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对严重违纪、重大损害等情形作出明确量化的规定,同时注意保留劳动者严重违纪、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严重影响的事实依据,以防发生争议时举证不能。

  12.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及时支付经济补偿

  贵企业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及程序,并依法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将面临加付50%至100%、甚至二倍经济补偿金惩罚的风险。

  13.保留劳动者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书面证据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贵企业应依法保障其辞职自由,但也应注意规范其辞职行为。建议贵企业保留劳动者提交的辞职书等书面证据,以证明劳动者是否依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权。

  14.及时协助劳动者办理失业手续

  劳动关系解除后,如果贵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将劳动者的名单、档案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致使劳动者不能享有失业保险待遇的,将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贵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及时提交办理。

  来源:万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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