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警惕有人冒充银行名义开展虚假营销 监管也被“冒名”
近年来,随着居民投资理财意识持续增长,层出不穷的不规范营销宣传方式也逐渐显现,这不仅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金融机构的形象,甚者会破坏金融秩序,产生金融犯罪行为,最终导致社会秩序受到干扰。
这类现象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监管部门多次提醒消费者,当前自媒体平台门槛低、发布主体多、缺乏内容审核,消费者在接收此类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销售信息时,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冲动消费,谨防误导宣传。
中国银保监局消保局曾发文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贷款。消费者如果有资金融通需求,应通过正规渠道从金融机构办理。对于陌生来电、非正规网络途径推销“低息快捷”“免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的行为,应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向来历不明的账户或个人汇款。消费者一旦遭遇此类诈骗,应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线索。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向有关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咨询核实。
银保监会在行业内部下发《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冒用银行保险机构名义非法集资风险提示的通知》称,近期部分理财公司或平台虚假宣传与保险公司合作,声称投资项目由保险公司担保,保证投资资金安全。监测发现,相关主体涉嫌虚构投资项目、承诺高额收益、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存在非法集资隐患。其假借金融机构名义增信,一旦爆雷,风险极易向金融机构传染。
为有效防控应对此类问题,上述通知提示:
1、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舆情监测,持续搜集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涉及本机构的广告资讯信息,发现有假借本机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立即报告监管部门,并视情公开警示风险,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员工、印章、办公场所管理,严防内外部人员利用本机构印章、网点、柜面、交易渠道开展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筑牢风险“防火墙”。
3、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履行好非法集资监测防控职责,积极开展面向公众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加大对账户交易、业务办理中涉嫌非法集资情况的监测识别力度,及时报告可疑线索,切实发挥风险防范“前哨”作用。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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