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2020年下半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预警(第二十一期)

日期:2020-12-29 15:25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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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3日,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共计8起,与第二十期11起相比下降27.2%。其中网络贷款类3起、网络刷单类2起、冒充客服退款退税类1起、冒充查案1起,其他网络类1起。被骗损失金额共计202590元。本周涉诈案件主要以网络贷款为主,涉案金额最高的为网络刷单类,达87000元,占比42.9%。

区域发案:城关3起、西城、梅仙各2起,坂面1起

易受骗人群:18岁至50岁人群。

常见诈骗手法之网络贷款类诈骗

作案手段:以贷款之名,行诈骗手续费之实。诈骗团伙能够屡屡得逞的首要原因,就是能精准定位到目标对象。他们通过不法手段获取全国各地的公民信息,并通过筛选找到急需资金而征信又比较差、不太了解银行贷款业务和网络知识的人。在找准目标后,诈骗团队精心设计了整个流程的话术。诈骗分子让受害人下载假的贷款APP,用常规的贷款申请操作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后,再以交手续费、本金利息、解冻费、保证金、验证还款能力为借口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
警方提醒:银行、正规的贷款公司不会要求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就提前支付“保证金”、“手续费”、“保险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被各种理由要求汇款的,一定要谨慎,更不可轻易给对方转款,防止上当受骗。
类型 案件概况
网络刷单 2020年12月6日,尤溪县城关镇埔头村,肖某。在家中通过微信与对方联系进行刷单操作,按对方的要求下载唯品会APP登录对方提供的手机账号后花费9196元购买两架iphone11手机,后又被对方以无法找到订单为借口转账4998.8元至对方支付宝账户,共计被骗14194.8元。
网络贷款类 2020年12月8日,尤溪县西城镇东村村,余某。在看抖音时,发现一条关于网络借贷的广告,其点击广告了解详情,并加对方为微信好友,在向对方办理贷款的过程中,被对方以银行卡流水不够、需要资金进行激活银行卡为由,向对方指定账户进行转账,共计被骗取62500元。
网络贷款类 2020年12月8日,尤溪县城关镇丽景花园,严某。在家中上网,其在网上“拍拍贷”APP上办理贷款时,被对方以缴纳相应费用可以免息为由,分两次转出998元、1998元,严某共计被骗2996元。
其他网络类 2020年12月8日,尤溪县西城镇光林村,苏某。其在家中,使用“交易猫”平台出售其“明日之后”游戏账号时,因交易需上交1000元人民币作为交易保证金(平台于交易完成后10-15分钟内退回),由于苏某无力支付交易保证金,被对方谎称可以帮其垫付600元保证金为由,以其支付宝扫码付款的方式向对方转出400元人民币。
网络刷单类 2020年12月9日,尤溪县城关镇东街,詹某。其为了刷单网挣下载“深创聊”APP,按照对方要求对软件账户多次进行充值共计87000元,后在软件上购买单双进行刷单,每完成一次单可以提成刷单总金额的20%为佣金,后发现资金无法提现至银行卡遂发现被骗。
冒充客服退款退税类 2020年12月10日,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柯某。在家中,被人以之前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添加对方微信。在对方的微信提示下,从支付宝备用金功能中申请并提现至本人银行卡账户200元,转账到对方所提供银行卡账户中。后又进入微信“小鹅花钱”公众号贷款后提现至本人银行卡账户中,并将提现金额全部转账至对方所提供的银行账号中,共计被骗27200元人民币。
冒充查案类 2020年12月11日,尤溪县坂面镇坂面村,王某。其被一个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人,以其购买的玉玺是假的,要求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方式,被诈骗走人民币300元。
网络贷款类 2020年12月12日,尤溪县梅仙镇梅仙村,黄某。在家中接到陌生来电称可以办理一款名为“你我贷”APP的贷款,后添加对方微信,扫描对方发送的二维码下载一APP进行注册申请贷款,并向对方打款888元开通会员。对方以其填写错银行卡号为由要求其缴纳8000元保证金进行修改银行卡,黄某交钱后发觉被骗。
来源:尤溪反诈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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