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令〔2022〕第27号)

日期:2022-12-06 09:23 来源: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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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27号

  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12月4日下午至5日凌晨,我县在省外入尤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经三明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我县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全力开展流调、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区域协查、环境消杀等工作。

  确诊病例1为省外入尤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主要活动轨迹: 

  12月1日20:00从外省乘坐火车K297(4车厢)经厦门转乘动车G1684(5车厢)于12月2日12:04到尤溪动车站,进行“落地检”,后由专车“点对点”转运至城关镇埔头村工业路家中,无外出。

  确诊病例2为省外入尤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主要活动轨迹: 

  12月2日从外省乘私家车返尤。

  12月3日7:49到达新阳高速口“落地检”,后由乡镇引导车“点对点”接入新阳镇坎里村公司落实居家健康监测,19:11到新阳镇中山路30-2号用餐,后返回新阳镇坎里村公司,无外出。

  确诊病例3为省外入尤核酸异常人员,主要活动轨迹: 

  12月4日16:30从外省乘动车G1683(1车厢)到厦门,19:15接通知核酸异常,19:21就近于尤溪动车站下车,后由专车“点对点”转入县集中隔离点。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存在潜在的感染风险,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主动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附后)进行核酸检测,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请广大居民朋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

 

  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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