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尤溪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2021〕第10号)
〔2021〕第10号
关于调整尤溪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恢复我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即日起将我县有关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有序恢复开放相关场所、活动
1.酒店、餐馆举办、承办50人以上的宴席、聚会在实行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后,按照“谁承接,谁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再需要审批。
2. 社会麻将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对外开放的室内场馆,在执行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3. 各类论坛、讲座、会议、体育赛事、校外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在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正常举办。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4.全县各机关单位、公共场所要继续落实 “三码联查”(即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测温、戴口罩、一米线、常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未佩戴口罩及“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
5.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三码联查”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若排查出“应接未接”人员,应立即动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发现未严格落实“三码联查”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6.药店要做好涉退热、止咳药品的管理,每日登记购买者实名信息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
7.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并第一时间引导发热患者至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公立医疗机构就诊。
8.餐饮、酒店、出租车、公共交通、门店等重点公共场所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未做好健康防护,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9.广大市民要树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特此公告。
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6日
尤溪县各乡镇防控工作热线: |
||
序号 |
乡镇 |
防控工作热线 |
1 |
城关镇 |
0598-6323660 |
2 |
西城镇 |
0598-6393810 |
3 |
联合镇 |
0598-6243010 |
4 |
中仙乡 |
0598-6423005 |
5 |
坂面镇 |
0598-6433133 |
6 |
新阳镇 |
0598-6453198 |
7 |
西滨镇 |
0598-6272348 |
8 |
溪尾乡 |
0598-6203003 |
9 |
八字桥乡 |
0598-6476436 |
10 |
管前镇 |
0598-6483005 |
11 |
梅仙镇 |
0598-6262145 |
12 |
台溪乡 |
0598-6403003 |
13 |
汤川乡 |
0598-6213176 |
14 |
洋中镇 |
0598-6323169 |
15 |
尤溪口镇 |
0598-6270005 |
尤溪县卫健局 |
0598-6323076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