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尤溪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2021〕第10号)

日期:2021-09-09 11:32 来源: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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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第10号

   

关于调整尤溪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恢复我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即日起将我县有关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有序恢复开放相关场所、活动 

  1.酒店、餐馆举办、承办50人以上的宴席、聚会在实行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后,按照“谁承接,谁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再需要审批。

  2. 社会麻将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对外开放的室内场馆,在执行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3. 各类论坛、讲座、会议、体育赛事、校外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在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正常举办。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4.全县各机关单位、公共场所要继续落实 “三码联查”(即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测温、戴口罩、一米线、常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未佩戴口罩及“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

  5.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三码联查”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若排查出“应接未接”人员,应立即动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发现未严格落实“三码联查”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6.药店要做好涉退热、止咳药品的管理,每日登记购买者实名信息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

  7.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并第一时间引导发热患者至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公立医疗机构就诊。

  8.餐饮、酒店、出租车、公共交通、门店等重点公共场所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未做好健康防护,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9.广大市民要树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特此公告。

  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6日     

尤溪县各乡镇防控工作热线:

序号

乡镇

防控工作热线

1

城关镇

0598-6323660

2

西城镇

0598-6393810

3

联合镇

0598-6243010

4

中仙乡

0598-6423005

5

坂面镇

0598-6433133

6

新阳镇

0598-6453198

7

西滨镇

0598-6272348

8

溪尾乡

0598-6203003

9

八字桥乡

0598-6476436

10

管前镇

0598-6483005

11

梅仙镇

0598-6262145

12

台溪乡

0598-6403003

13

汤川乡

0598-6213176

14

洋中镇

0598-6323169

15

尤溪口镇

0598-6270005

 

尤溪县卫健局

0598-632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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