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查重点地区入(返)尤人员的通告(〔2021〕第6号)

日期:2021-08-02 11:42 来源: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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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南京市出现本土新冠疫情,疫情已关联15个省26个市,本省厦门市已出现一起境外输入关联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6月20日(含)以来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6月30日(含)以来有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7月10日(含)以来有江苏省南京市,7月11日(含)以来有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7月14日(含)以来有辽宁省沈阳市,7月17日(含)以来从四川省成都市、宜宾市,7月17日(含)以来从湖南省张家界市,特别是7月22日在张家界观看过第一场(18:00-19:00)“魅力湘西”演出,7月18日(含)以来从四川省绵阳市,7月21日(含)以来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7月23日(含)以来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7月24日(含)以来从四川省泸州市入(返)尤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轨迹有交集的入(返)尤人员,第一时间落实“双报告”,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告,有工作单位的同步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属地政府按照入(返)尤所在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自上述疫情报告地和广东省中山市、珠海市入(返)尤的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官方新闻媒体发布的疫情动态,近期如无必要,请勿前往江苏省南京市、宿迁市泗阳县,云南省瑞丽市、陇川县,辽宁省沈阳市,四川省绵阳市、泸州市、成都市,湖南省张家界市等重点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近期拟从上述地区入(返)尤的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按照入(返)尤前所在地风险等级配合执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三、全县药店、商超、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封闭游艺娱乐等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三码联查”(即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通风和消毒等措施;各酒店、宾馆、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场所严格落实入住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及时向社区(村居)通报重点地区入(返)尤旅客住宿信息,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动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要加强排查管控,严格落实测温、二码联查,采取各种形式提醒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尤人员主动报告。

  四、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就是接种疫苗,为切实筑牢全民免疫屏障,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早尽快前往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即使接种过新冠疫苗仍要坚持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提供重点地区入(返)尤的未落实管控措施人员线索,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或拨打县卫健局办公室电话(6323076)、疾控中心电话(6323078);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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