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21-07-16 09:53 来源: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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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第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疫情防控工作丝毫容不得松懈。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无论是否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都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二、加快疫苗接种,形成全民免疫屏障刻不容缓。为了每一位市民、每一个家庭和身边群众的共同健康,请您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并相互宣传有关疫苗接种政策。凡在我县工作生活(或在外返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需接种。7月25日前,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任意疫苗接种点(详见附表)完成第一针接种(21天后可接种第二针)。

  三、7月25日前,除了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禁忌接种证明,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完成接种,并动员亲戚朋友尽快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接未接”人员不允许上岗。

  四、8月1日起,除了有禁忌接种证明,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患者除外)、动车站、汽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银行、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电影院、KTV、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以上场所,相关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查,并动员及时接种。

  五、鼓励全县景区、电影院、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通信运营商等服务行业推出针对已接种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后分批发布。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六、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特此公告。

  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15日

 

尤溪县新冠疫苗接种门诊点及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地址

固定电话

1

八字桥乡卫生院

八字桥乡莲花街40号

0598-6473015

2

坂面镇中心卫生院

坂面镇蓬莱街56号

0598-6433350

3

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城关镇解放路46号

0598-6308131

4

尤溪县妇幼保健院

城关镇闽中大道5号

0598-8760076

5

联合镇卫生院

联合镇联东村塔兜街4号

0598-6245365

6

梅仙镇卫生院

梅仙镇中心路16号

0598-6263214

7

台溪乡卫生院

台溪乡台溪村富山街194号

0598-6405160

8

汤川乡卫生院

汤川乡龙翔街200号

0598-6213018

9

溪尾乡卫生院

溪尾乡新洋街29号

0598-6203021

10

洋中镇中心卫生院

洋中镇洋中村中心街11号

0598-8765129

11

中仙乡中心卫生院

中仙乡中仙村149号

0598-6423443

12

管前镇卫生院

管前镇管新路10号

0598-6483338

13

台溪乡清溪卫生院

台溪乡清溪村63号

0598-6406066

14

西城镇卫生院

西城镇潘山南路26号

0598-6394196

15

新阳镇中心卫生院

新阳镇上井村新峰23号

0598-6453106

16

西滨镇中心卫生院

西滨镇西洋东街61号

0598-6273014

17

尤溪县中医院

城关镇闽中大道1号

0598-633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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