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日期:2021-03-11 14:44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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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号

  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目前,全国各地区均为低风险地区,春运已经结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恢复尤溪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即日起将尤溪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有序开放相关场所、恢复相关活动

  1.各乡镇圩日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2.各类论坛、讲座、会议,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举办。

  3.酒店、餐馆在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宾客名单备案的前提下,可正常举办宴席、聚会。

  4.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在执行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5.文化娱乐场所、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公园、宗教场所、KTV等场所落实预约限流等措施,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餐饮、酒店、出租车、公共交通、门店等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未做好健康防护,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2.广大群众要养成出门戴口罩等习惯,进入商场、超市、酒店、农贸市场、车站、医院、影院、网吧、行政服务大厅、银行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温、验码、一米线”,主动扫码亮码等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3.所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卫生整治、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扫码验码等防疫要求。

  特此公告。

  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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