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尤溪县映天红果蔬专业合作社中央农业发展项目实施结果及资金发放情况公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文件要求,对尤溪县映天红果蔬专业合作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进行验收。经主体自验,乡镇复验,第三方审核,县级抽验,该合作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新建仓库及地面硬化费用7.002万元、新购大疆植保无人机3WWDZ-U75A3台20.1万元、格力空调1台0.7004万元、水泵2台(离心泵ISW807.5KW)0.445万元、塑料包装箱5吨容器1个0.36万元、PE直管75米0.246万元,共计28.8534万元。本次拟补助项目资金28万元,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8日)。
监督电话:0598-6323052(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0598-6300201(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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