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及举报方式的公告

日期:2025-05-06 09:32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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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内容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1.资金分配方面。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等问题。

  2.资金发放方面。因挤占挪用、迟拨滞拨等拖欠农民补贴等问题;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贪污侵占、雁过拔毛等问题;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3.资金监管方面。未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1.项目前期方面。是否存在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项目前期谋划、调研工作开展不实;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

  2.项目资金分配方面。是否存在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擅自扩大、变更项目资金用途;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

  3.项目实施方面。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或虚增工程量、虚列项目开支,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项目未按序时进度推进,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

  4.项目资金拨付及绩效方面。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责任不力;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贪占套取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拨付以现金支付方式代替转账;未按要求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拖延验收造成无法拨款。

  5.项目管护方面。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建成后未正常有效运行、后续运行管护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等。

  二、举报方式

  即日起至12月31日,发现上述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举报。

  举报电话:0598-6331159

  举报邮箱:yxzxb6331159@163.com

  信件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8号

  邮政编码:365100

  三、注意事项

  (一)问题线索举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客观真实,不得蓄意捏造、造谣诽谤,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二)问题线索中需明确被举报对象、发生时间、相关疑点信息,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县农业农村局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等资料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内容认真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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