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尤溪县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

日期:2025-03-25 09:53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 | | |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1.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法规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责任单位:法规股 

  3.《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振兴办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责任单位:办公室(安办)、畜牧兽医和渔业股、农机监理股、动卫中心、质检中心、能源站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和渔业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质监站等 

  7.《粮食安全保障法》《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股、农技站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法规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9.《农药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农药管理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植保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和渔业股、动卫中心、疫控中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和渔业股、畜牧站 

  12.《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进口管理办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和渔业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渔业法实施细则》《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行政处罚规定》《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福建省小型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和渔业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法规股 

  14.《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植保站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福建省种子条例》 

  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股、种子站 

  1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经管站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农机监理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责任单位:办公室 

  19.《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责任单位:法规股 

  20.《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 

  责任单位:法规股 

  二、机关内部学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 

  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机关干部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股 

  三、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股 

  2.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股、信息站 

  3.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农机安全普法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安办)、农机监理股 

  4.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5.开展农业绿色植保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植保站 

  6.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质监站、畜牧兽医和渔业股 

  7.结合绿色食品宣传月,开展绿色食品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绿办 

  四、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配合食安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和渔业股、质监站 

  2.结合宪法宣传周,联合县司法局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股 

  附件 农业农村普法标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