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农机作业监测终端报废回收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尤溪县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农机作业监测终端(以下简称:两类设备)报废补贴工作,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做好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农机作业监测终端报废补贴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函〔2024〕582号)文件要求,尤溪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2月6日在尤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农机作业监测终端报废回收单位的公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经企业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尤溪文熔农机专业合作社、尤溪县沈榕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为两类设备回收单位,现予以公告。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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