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利用“2023年食用菌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重新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中共尤溪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尤溪食用菌(黑木耳)分拣包装建设项目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2024〕2号)、尤溪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食用菌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重新遴选项目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尤农〔2024〕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9月6日,经中共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尤溪县十都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为“2023年食用菌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的项目实施主体,承担食用菌菌包生产线项目建设,给予补助资金50万元。
现将上述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或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98-6320137、0598-6323052。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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