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联合镇列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省级追加投资项目实施乡镇情况公开

日期:2024-11-25 08:20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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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0号)精神,增发2023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3000元,我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600元,项目总计增加投资540万元。按照2024年9月29日县委联合梯田保护开发利用暨闽台乡建乡创样板集镇建设工作专题会关于加强联合梯田保护开发利用,推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会议精神,11月11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参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闽农建函〔2022〕932号)“在全县亩均财政不低于2400元,补助资金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实行差异化标准投资”精神,拟将增加的投资540万元全部投入联合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尤溪县联合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二期),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情况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98-6330585 

  监督电话:0598—6323052(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0598-6320137(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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