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尤溪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03-14 09:07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 | |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8号)的相关规定,经各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对符合补助对象的收获作业面积明细及作业轨迹、秸秆收购数量清单、设备购置(正式采购税票、采购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申请项目的补助金额等材料逐一审核。

  经审核验收,全县有尤溪县洋中镇龙洋农机专业合作社、陈家祥等53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个人符合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项目的补助要求,现将尤溪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1日)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或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98-6320137  0598-6323052

  附件:尤溪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情况汇总表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