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建设农业品牌宣传广告牌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3-09-21 16:28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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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提升我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影响力和加快推动农产品农业品牌的打造,拟在闽湖高速口设立一座广告牌,着力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企业走“绿色、优质、健康”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该项目位于尤溪县坂面镇省道S215与闽湖高速出口连接处,项目建设采取询价方式,低价中标。中标单位:尤溪县欣盛广告店,中标价38695元,由于原设计离地高度偏低,变更设计方案,增加费用3650元,项目总计投资42345元。

  2023年9月14日,尤溪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农业品牌宣传广告牌项目进行实地验收,经现场验收与设计方案相符,具体事项如下:一是(5*5cm)立柱90根;二是角铁(4*4cm)架子96根;三是彩瓦压条状(6.2*18m)1片;四是550特厚广告布(6.2*18m)1块;五是广告牌离地高2.1 m;六是基础立柱砼20浇注;七是立柱合计五个;八是广告牌长宽6.2*18 m。辅助材料及现场水泥浇注标号。宣传内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闽湖有机鱼品牌打造、产品认证及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当地政府政策性宣传。现经验收组验收合格。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或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电话:0598-6320137;0598-6323052。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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