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年度计划
2021年尤溪县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1.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责任单位:党办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责任单位:办公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站等
4.《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5.《土地法》
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7.《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2021年)》
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股、种子站
8.《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食用菌技术推广站
9.《农药管理条例》、《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农药管理股、植保植检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
10.《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绿色食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责任单位:农药管理股、植保植检站
12.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2021年版)》、《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责任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和渔业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
14. 《农业机械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农业机械化监督管理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
二、专题普法计划表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习
责任单位:党办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机关干部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
4.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宣传
责任单位:安办
6.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7.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股、农业技术推广站等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把普法融入农业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等的各环节、全过程,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主题活动、以案释法、媒体宣传、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未列入清单的单位也应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
2021年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年度计划
学习时间 |
学习内容 |
人员 |
学习方式 |
第一季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乡村振兴的规定 |
中心组成员 |
集中学习 |
第二季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中心组成员 |
集中学习 |
第三季度 |
党纪党规 |
中心组成员 |
集中学习 |
第四季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中心组成员 |
集中学习 |
全年 |
一季度一警示 |
全体干部职工 |
自学 |
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
全体干部职工 |
集中学习 |
备注:具体学习内容可根据政策法规的立改废进行适当调整。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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