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尤溪县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党办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责任单位:办公室
3.《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
责任单位:党办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责任单位:经管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责任单位:经管站、执法大队
6.《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种业管理股、种子站
7.《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食用菌技术推广站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9.《农药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
10.《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绿色食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责任单位:植保植检站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责任单位:中国渔政尤溪县大队
二、专题普法计划表
1.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2次
责任单位:党办
2. 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责任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渔政大队、执法大队等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机关干部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
4.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宣传
责任单位:安办
6.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监管站
7.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股、农技站等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把普法融入农业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等的各环节、全过程,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主题活动、以案释法、媒体宣传、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未列入清单的单位也应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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