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11-06 10:21 来源:三明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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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政办〔202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三明市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5G网络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0〕21号)和《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5G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数字办〔2019〕10号)等文件要求,抢抓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建设发展机遇,充分发挥5G对数字三明发展的支撑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科技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政府引导、统筹规划、行业推进、创新引领”的原则,加快推动我市5G网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全面增强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完成县(市、区)城区和重点场所5G网络覆盖,并构建适应我市5G规模部署的规划、环保、土地、电力等低成本要素的通信网络发展环境。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在现代农业、生态文旅、工业制造、城市治理、医疗卫生、民生服务、文化娱乐等领域实现5G应用,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教育、超高清视频等领域实现商业应用,到2022年底,5G相关产业投资规模超百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5G网络规划部署

  1.加快5G专项规划编制。开展我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统筹整合移动通信网络基站建设,重点满足5G基站建设需求,2020年7月底前完成三明市区,12月底前完成各县(市)5G网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加强5G规划衔接。优化5G基站空间布局,将5G基站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相关详细规划。新建基站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或采用配建方式建设。对征迁基站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偿,并指导新站选址和建设。

  3.加快5G基站建设。按照5G基站规划和建设需求,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做好5G中频段卫星地球站干扰协调工作,加快基站建设步伐,2020年规划建设完成县(市、区)城区和重点场所5G基站802个,2021年规划建设完成乡镇及以上区域5G基站2051个。市通信办应统筹协调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按照共建共享有关规定有序推进5G基站建设,提高共建共享水平。

  (二)明确技术实施规范细则

  1.推进“多杆合一”试点示范。完善设计规范,研究制定集市政照明、城市监控、交通信号、通信基站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杆规范。在中心城区、高校校园开展“多杆合一”示范道路、示范园区建设。

  2.编制通信基站规划建设指导原则。为有效规范通信基站规划建设管理行为,引导通信基站布局的有序化和合理化,促进我市移动通信事业健康发展,指引我市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基站基础设施,满足未来智慧城市、数字三明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助力三明市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2020年完成我市通信基站规划建设指导原则编制。

  3.加强项目建设与通信建设衔接。将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需求纳入工程建设联审范围,在建设住宅、道路、市政设施、交通枢纽、电网设施等项目时,同步落实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细化明确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确保各类住宅建筑、交通与市政设施满足5G通信网络覆盖需求。

  4.加大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积极推广小型化、集成化、绿色化建站技术,积极发展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美化树基站、美化灯杆基站,促进新建通信基站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三)加大资源开放共享力度

  1.推进存量通信杆塔资源开放。开展全市通信网络杆塔资源普查,建立通信网络杆塔资源库,向有需求的部门和单位开放通信杆塔资源目录,支持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交通、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设基于通信杆塔资源的智能设施,提升智慧城市应用和管理水平。

  2.推进社会杆塔资源开放。在确保功能、保障安全、美观统一的前提下,积极推动路灯杆、电力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等社会杆塔资源开放,全面支持5G基站规模部署。

  3.推进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开放。支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重点满足5G基站建设需求。各有关部门协助铁塔公司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开放的情形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及所属公共设施资源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校园、机场、动车站、汽车客运场站等场所和公共设施要向5G建设单位无偿开放通信设备安装空间,并保障市电引入相关设备的配套建设。

  4.推进建筑外墙天面等资源开放。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支持利用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建筑、变(配)电站房的顶层屋面、外墙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开展5G基站建设,确保5G网络深度覆盖。

  (四)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1.保障通信建设通行权。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所有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对符合规划管理要求的通信建设提供通行便利,并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2.加强电力供应保障。建立电力保障沟通联系机制,加强非计划停电通报,简化基站用电报装申请流程,压缩三相电申请时间。组织推进有条件的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按照目录电价缴纳电费。组织推进同一红线地块内合用变压器分离改造,对部分公共变压器容量充裕的局点加装大容量三相电表。鼓励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等绿色清洁电力。

  3.强化5G网络建设安全保障。建立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联动机制,加大对偷盗基站电池、偷用基站电力、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和恶意阻扰通信施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4.加大5G建设及应用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5G网络建设、业态及产品应用的舆论氛围,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引导社会各界支持5G网络建设发展,加大对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如电磁辐射等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加大5G产品应用示范宣传,让人民群众消除顾虑,提高社会各界对5G建设与应用的认知度,创造5G网络建设及应用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加快应用推广

  1.开展5G+工业应用。储备支持一批“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场景应用、电子元器件、新材料等重点项目;推荐上报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行业示范平台和“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

  2.开展试点示范应用。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数字经济企业、传统企业等开展5G协同创新,形成一批面向行业的系统化、商业化运营解决方案。围绕5G运用和产业链发展,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和建设10个以上5G网络应用示范点和5G产业创新项目。实施“5G+车联网”、“5G+无人机(船)”、“5G+机器人”、“5G+AR/VR”、“5G+超高清视频”、“5G+能源互联网”、“5G+网络课程”等示范应用工程,逐步扩大示范效应,吸引更多行业参与5G应用。加速工业互联网5G应用,推动5G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3.大力推动5G软件应用。积极推动软件技术在5G领域延伸,培育推广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应用软件,支持一批面向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满足5G应用需求。

  (六)推动产业发展

  1.加强补链、强链工作。结合5G技术发展和产业链延伸的特点,加强补链、强链工作,进一步谋划我市工业产业支撑5G产业发展的目标,争取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并积极拓展市场,与国内5G通信龙头企业沟通对接,争取合作。

  2.搭建5G产业链创新平台。整合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广电以及5G企事业用户等优势资源,依托三明学院科研机构力量,共同建立三明市5G创新实验室,作为我市5G产业链发展和5G应用研发及人才培养的创新平台。

  3.加大投资力度。市发改委要结合我市5G产业实际,加强5G产业项目策划和争取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资金力度;市工信局要根据我市工业产业发展实际,推动企业建设投资,梳理形成推动我市5G产业发展项目清单;三明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广电等运营商要立足实际,积极向国家和省上争取支持,进一步完善三明辖区内5G规划布局,细化5G建设年度投资计划;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联盟等机构,要积极引进国内先进的5G产品落户我市。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两级协调推进机制。市级建立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我市5G网络建设、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召集人负责制,其中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建波、市政府副市长程鹏鹰为总召集人,市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谢家芹为召集人,市工信局、通信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工信局、通信办3个单位人员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职务或岗位有变动,由接任者履行相关职责。各县(市、区)参照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同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上报5G建设协调接口人,接口人名单及建立的机制文件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通信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国电信、移动、联通、铁塔三明分公司,广电网络三明分公司配合

  (二)优化通信工程行政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缩短5G建设涉及的规划、建设、土地、交通、无线电、供电等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将通信工程审批进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大厅,设立通信工程项目专门窗口,实行“一窗式”审批,满足5G快速规模组网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市无线电管理局、通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网三明供电公司配合

  (三)完善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各基础电信运营商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上季度工作情况及所需协调的事项,公布已开放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清单,提交适合5G基站建设的杆塔和设施资源需求目录。5G建设推进工作协调组对基础电信企业及铁塔公司提请的协调事项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协调解决,必要时提请市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通信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国电信、移动、联通、铁塔三明分公司,广电网络三明分公司配合

  (四)成立产业联盟。由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以“需求牵引、应用至上”为原则,成立三明市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联盟,为我市5G网络建设提供研究、实验、展示、交流、试点平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通信办配合,中国电信、移动、联通、铁塔三明分公司,广电网络三明分公司具体负责

  (五)加强监督检查。将5G网络规划建设、公共资源开放情况、资源要素保障情况纳入督查督办工作范围。对相关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影响三明市5G建设和产业发展进度,未能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市效能办开展督查并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效能办、通信办配合

  附件:1.三明市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2.三明市2020-2021年5G基站建设计划表

  3.三明市推进5G建设工作责任清单

  4.三明市2020-2022年5G产业发展项目清单

  5.三明市5G产业创新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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